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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失眠症状及并发症:
失眠,指人经久不眠,无法入睡或睡眠不足。可诊断为失眠症。(排除躯体疾病和精神疾病所导致的继发性失眠),睡眠不足对人体健康的威胁必然导致精力衰退。首先表现在神经系统过度疲劳,以至可能发生神经衰弱,体力和脑力劳动的效率降低,精力不足,记忆力减退,出现头昏脑胀,眼花耳鸣,全身乏力,导致免疫功能降低,严重者还会影响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的功能,诱发高血压、冠心病、中风、糖尿病等,甚至导致器质性病变或早衰。女性可出现皮肤干燥,月经失调,内分泌紊乱等。
二、失眠的检验标准:
失眠:通常指患者对睡眠时间不满足或质量差,影响白天工作和工作效率的一种主观体验。
(一)、《中国成人失眠诊断与治疗指南》制定了中国成年人失眠的诊断标准:
①失眠表现入睡困难,入睡时间超过30分钟;
②睡眠质量睡眠质量下降,睡眠维持障碍,整夜觉醒次数≥2次、早醒、睡眠质量下降;
③总睡眠时间总睡眠时间减少,通常少于6小时。
(二)、睡眠相关的日间功能损害包括:
①疲劳或全身不适;
②注意力、注意维持能力或记忆力减退;
③学习、工作或社交能力下降;
④情绪波动或易激惹;
⑤日间思睡;
⑥兴趣、精力减退;
⑦工作或驾驶过程中错误倾向增加;
⑧紧张、头痛、头晕,或与睡眠缺失有关的其他躯体症状;
⑨对睡眠过度关注。
三、失眠的分类:
(一)、按病程分类:一次性或急性失眠,病程小于4周;短期或亚急性失眠,病程大于4周小于3~6个月;长期或慢性失眠,病程大于6个月。
(二)、按严重程度分类:
轻度,偶发,对生活质量影响小;
中度,每晚发生,中度影响生活质量,伴一定症状(健忘、易怒、焦虑、疲乏等);
重度,每晚发生,严重影响生活质量,症状表现突出。
(三)、失眠按病因可划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两类
1、原发性失眠
通常缺少明确病因,或在排除可能引起失眠的病因后仍遗留失眠症状,主要包括心理生理性失眠、特发性失眠和主观性失眠3种类型。原发性失眠的诊断缺乏特异性指标,主要是一种排除性诊断。当可能引起失眠的病因被排除或治愈以后,仍遗留失眠症状时即可考虑为原发性失眠。心理生理性失眠在临床上发现其病因都可以溯源为某一个或长期事件对患者大脑边缘系统功能稳定性的影响,边缘系统功能的稳定性失衡最终导致了大脑睡眠功能的紊乱,失眠发生。
2、继发性失眠
包括由于躯体疾病、精神障碍、药物滥用等引起的失眠,以及与睡眠呼吸紊乱、睡眠运动障碍等相关的失眠。失眠常与其他疾病同时发生,有时很难确定这些疾病与失眠之间的因果关系,故近年来提出共病性失眠的概念,用以描述那些同时伴随其他疾病的失眠。
四、失眠的治疗的困惑:
1、尽管具有催眠作用的药物种类繁多,但其中大多数药物的主要用途并不是治疗失眠。目前临床治疗失眠的药物主要包括苯二氮卓类受体激动剂、褪黑素受体激动剂和具有催眠效果的抗抑郁药物。抗组胺药物(如苯海拉明)、褪黑素以及缬草提取物虽然具有催眠作用,但是现有的临床研究证据有限,不宜作为失眠常规用药。
2、西药副作用不容忽视。
第一代镇静催眠药物,包括巴比妥类、水合氯醛、三溴合剂和羟嗪(安泰乐)等。巴比妥类大剂量可影响呼吸。水合氯醛过量可能导致呼吸抑制,嗜睡等镇静过度的作用。三溴合剂主要从肾脏排泄出去,排泄比较慢,长期服用容易造成中毒。羟嗪大剂量可引起运动失调、不安、震颤、痉挛。
第二代镇静催眠药物苯二氮卓类,连续用药可出现头昏、嗜睡、乏力,停药时出现反跳和戒断症状(失眠、焦虑、激动、震颤等)。
第三代镇静催眠药物口服吸收良好,包括唑吡坦、扎来普隆、佐匹克隆等。半小时达血液浓度高峰,药物代谢排泄快,半衰期为3~6小时,经肾脏代谢。基本不改变正常的生理睡眠结构,不良反应与患者的个体敏感性有关,有思睡、头昏、口苦、恶心和健忘等。
总之,不到万一,尽可能不用西药,若用请遵医嘱。
五、中药食疗与营养补充剂是放心之选
由于西药有不少副作用,现代中医养生和营养学越来越重视一些传统中药成份和新型食品成份。传统中药如大枣、酸枣仁、甘草、百合等。新型食品成份如小麦低聚肽、Y-氨基丁酸、磷脂酰丝氨酸等。小麦低聚肽的特点之一是含高谷酰胺,能够有效调节神经。如Y-氨基丁酸(伽马氨基丁酸),是一种天然存在的非蛋白质功能性氨基酸,一种天然活性成分,是中枢神经系统主要的抑制性神经递质,介导神经系统快速抑制作用。磷脂酰丝氨酸,改善神经细胞功能,调节神经脉冲的传导,增进大脑记忆功能,由于其具有很强的亲脂性,吸收后能够迅速通过血脑屏障进入大脑,起到舒缓血管平滑肌细胞,增加脑部供血的作用。